法國專利商標法修法訊息

近期法國專利商標改法相關消息,整理概要重點如下:

 

一、專利

  1. 新型專利專用期限自202018日後, 將由6年改為10
  2. 以上包含至2020/1/8當日所有尚有效之案件,即目前仍在專利期內之所有已註冊案件,專利期均延長為10年,期間需持續繳納年費。
  3. 新型轉發明的期限自申請日起18個月內。若有主張優先權的案子,則以優先權日起算18個月。
  4. 發明專利的審查為配合世界各國專利法審查的方式,自2020525日起,審查專利要件加入進步性的要件。
  5. 2020213日公告新的專利異議程序辦法。自202041日起,專利異議期自公告日起9個月。

 

二、商標

  1. 商標原申請費可含3類,修改後僅含1類。
  2. 商標產品/服務名稱在申請時即應使用明確的名稱進行申請。
  3. 商標申請日20101112日後申請的案子,以申請日當日為延展期限,不再以申請月當月底為延展期限。
  4. 商標即日起延展費即逐類計算費用。
  5. 商標的撤銷和失效程序由法國商標局裁決。
  6. 新的商標程序自202041日起施行。